航警局表示,今年8月2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執行土耳其航空班機TK124旅客託運行李X光儀檢查勤務時,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發現拉脫維亞籍男子(51歲)託運行李影像有異,經開箱查驗,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4.108公斤,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經專案小組追查,跨國販毒集團以走私寶石名義招待成員至臺灣渡假,除現場給予美金200元之旅費,還約定事成後給予美金1,000元之報酬,惟實際走私物品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所幸入境桃園國際機場時為執勤人員查獲,即時阻斷國際販毒通路。全案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中。
航警局表示,持續加強邊境毒品查緝把關工作,呼籲民眾切勿因貪圖報酬而涉足走私行為,運輸第一級毒品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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