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名公托人員到職不到一個月後就發生不當對待事件,案發後社會局為求謹慎,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一一檢視該工作人員到職後的每日照顧情形,雖然該工作人員確實對小孩有不當的肢體動作,但並未捶打或是劇烈搖晃孩童,更不可能造成家長所指控的孩童腦震盪。

另據公托中心其他工作人員透露,該名小孩事發三週前,曾在班上無故嘔吐,詢問家長後才得知,孩童曾於家中自樓梯滾落,工作人員強烈懷疑驗傷單中的頭部鈍傷是孩童家中摔倒造成,否則以現場的照顧情形,完全不可能造成腦傷,這樣的指控完全是讓工作人員背黑鍋

據追查,該名母親已不是第一次找上民代陳情,但之前找上的民意代表都認為這是司法進行中的訴訟案件,不適合涉入,且社會局的行政處罰都由外部專家評估,此時向市府「關心」,反而會偏向是逼迫公務員違反干涉調查,因此僅要求社會局依法行事。

 

家長控訴中和某托育中心林姓托育人員對當時未滿2歲的女童有勒脖、捏臉等施暴行為,後來被輕判質疑和加害人的父親曾在社會局任職有關,社會局也跳出來澄清,表示指控子虛無有,嚴重打擊公務員清譽。翻攝畫面
家長控訴中和某托育中心林姓托育人員對當時未滿2歲的女童有勒脖、捏臉等施暴行為,後來被輕判質疑和加害人的父親曾在社會局任職有關,社會局也跳出來澄清,表示指控子虛無有,嚴重打擊公務員清譽。翻攝畫面

經《壹蘋》記者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查證,社會局證實,確實從公托中心的工作日誌中有看到,小孩遭不當對待前近一個月因此在公托中心內無故嘔吐,經主任詢問家長後,家長表示孩子在家中自樓梯滾下,至於這是否是造成驗傷單中的頭部鈍傷主因,這邊無從判斷,行政裁處都尊重由律師、醫師、幼兒照顧專家組成的外部委員評議。

社會局強調,不會干預個案,更不會干涉司法判決,更何況在今日新聞報導前,社會局對該名托育人員的背景一無所悉,這樣的指控真的子虛無有,嚴重打擊公務員清譽。

從事幼教工作30餘年的第一線工作者表示,此次司法判決未選擇緩刑,而是直接判處拘役30天在實務上已經是重罰,會讓該名工作人員留下刑事前科,這絕非家長口中的輕判,該名工作人員接下來也無法在相關幼童照顧工作,反而是家長曾索賠200萬的賠償金,可說是獅子大開口

「若公托中心如此不堪,為何家長不轉學,還在畢業後持續回到公托中心參與活動!」該名幼教人員質疑,此次事件的相對人已獲得處分,若再持續消費這樣的事情,只會加深家長與托育人員的對立,惡化產業工作環境,對台灣的托育環境並無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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