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葉育忻因認識詐團首腦杜承哲,因而於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間受杜男請託幫忙查詢詐團成員個人資料、通緝情形、員警處理個案情形、專案行動等資訊,甚至被要求洩漏打詐專案行動時間。葉男還以個人的警用帳號登入警用平台查詢資料,或宣稱辦案需要,委託不知情的部屬查資料,再將資料交給杜男。此外,葉男另於2023年4月間,在寧夏路派出所辦公室內,利用電腦製作不實的「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傳給杜男使用。
杜承哲為答謝葉育忻為詐團貢獻的情報資料,陸續到寧夏路派出所停車場或辦公室內,交給葉男200萬元,還買下一輛價值220萬元的中古賓士車送給葉男,另外,杜男還將3萬3504顆虛擬貨幣USDT(泰達幣),打到葉男朋友人劉女的錢包內。葉男為逃避查緝,將賓士車登記在劉女名下,2023年4月再以150萬元賣出,將其中68萬元給劉女,再請劉女將虛擬貨幣轉成109萬元台幣。
最高法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葉男11年6月徒刑、洗錢罪判1年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杜承哲被依加重詐欺取財、私行拘禁、偽造文書共34罪,各判3年不等。全案定讞。
「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除了在北市文山區租屋作為幫詐團轉帳、洗錢的「水房」,還在台中市北屯區租屋成立管控人頭帳戶的「控房」,詐團成員拘禁一名人頭帳戶提供者,並以手銬、腳鐐、毛巾塞嘴巴捆上膠帶等方式控制,拘禁人頭自由還凌虐對方。
杜承哲還因組織詐騙集團,另於2022年間在桃園中壢、新北淡水2據點上銬囚禁凌虐61名人頭帳戶提供民眾,餵食摻有FM2的泡麵,還以燒紅鐵棍燙肚子、電擊,其中黃姓女子等3人慘遭虐死、棄屍。最高法院上月依私行拘禁致死、遺棄屍體、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詐欺等高達300餘罪,判杜承哲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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