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警分局鳳崗派出所員警20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在大東一路、光遠路口時,看見一名機車騎士形跡可疑,輸入車牌號碼查詢,赫然發現與登記的車籍不符,立刻上前攔查,48歲盧男停車配合,稱在工廠工作,剛剛下班,又說並非車主,車是借來的,出言搪塞。
過程中員警意外發現,盧男手部疑似有施用毒品的針孔痕跡,懷疑他涉及毒駕行為,立刻拿出毒品唾液快篩,進行檢測,數分鐘後果然呈現出一級毒品海洛因的陽性反應,盧男百口莫辯,只能乖乖就逮。
警方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由監理機關將吊扣盧男駕照,且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行為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法告發,後續採集尿液送驗,並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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