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分別為26歲及30歲的吳姓男子,今年6月27日下午在台中市東勢區竊得停放在路邊的大貨車後,6月29日晚間至翌日凌晨至桃園市復興區爺亨溪河堤,以絞鍊及鋼線竊取倒伏在河堤的檜木,並搬運上車,其後載往苗栗縣三義地區以3萬元代價售予不詳人士。
今年7月2日晚間,2名吳姓男子重施故伎時為轄區大溪警分局發現,並加以監控,翌日清晨7時許在復興區爺亨路段攔獲人車送辦,桃園地檢署依竊盜和違反森林法等罪嫌將他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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