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姓計程車司機拿著一只行李箱走進台中第三警分局立德所,表示稍早載2名女子到火車站附近集合,準備搭車往屏東旅遊,不料放她們下車後沒多久就接到客服詢問,才得知後座被遺留一只行李袋,司機立刻跟陳女聯繫,但司機已經在北屯,無法趕回到火車站,遂約定將行李袋放在派出所,陳女回台中後再去領。

陳女結束屏東旅行之後趕赴派出所領回行李,陳女向警方表示,當時因下車急,忘記把行李袋也拿下車,裡面雖沒有貴重物品,但都是為了出遊準備的衣物,所以整趟旅行都借朋友的洋裝穿,整團都笑翻。

警方提醒,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務必留意隨身行李及財物,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困擾;若拾得他人物品,請就近送交派出所或聯繫警方協助歸還,讓失主能盡快找回物品。而民眾倘若真的遺失物品時,除可撥打110報警處理外,亦可至內政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查詢自己的遺失物品是否已被熱心民眾送交警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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