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經營軍警用品店的王姓夫婦1家5口,7月2日被發現在住處尋短,5人均陳屍在店面2樓房間。檢警查出1家人加入李姓女子經營的黃金團購群組,刷卡買黃金賺取佣金,買來的黃金全賣給豐原某當鋪業者。

王家人投資約1年,負債遠大於賺到的佣金,後來,李女以王家人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以違約為由要求王家賠償500萬元,還帶著王家到彰化向錢莊以房子抵押借了200萬元,王家姊妹還到當鋪典當汽機車,疑似被騙負債上千萬元。1家5口因此走上絕路,今年7月2日在家中集團燒炭身亡。

台中地檢署指派吳錦龍主任檢察官率同汪思翰檢察官、洪瑞君檢察官、張時嘉檢察官、洪明賢檢察官、黃芝瑋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豐原警分局、台中市刑大擴大偵辦,封存豐原王家五口使用之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進行破密及數位採證外,並於同年月 4 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聲請搜索票,連續2波搜索將李姓團購主聲押禁見獲准,張姓當鋪業者15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李姓女子因團購事業經營不善,致積欠薪資並支票跳票,遂向張姓當鋪業者借款以維持資金周轉。惟因債務沉重,李女為籌措資金,明知自身債信不佳及事業無獲利可能,仍自2024年6月起,經由張男介紹結識豐原王家五口及周姓女子等,以投資名義遂行詐欺等行為,採「龐氏騙局」手法,以「團購投資」、「黃金投資」等詐術向豐原王家五口等被害人詐得投資款,共計 1536萬5003 元,還盜刷周女信用卡款項共計4萬5535元,用以支付私人開銷。 

豐原王家五口察覺異常而拒絕續投後,李女竟基於恐嚇取財之犯意,自2025年6月起以「違約金」等名目強索530萬元,並多次傳送恐嚇訊息迫使渠等屈從。死者王男為求免於威脅,遂以自宅設定抵押向李女雯指定的當鋪借款200 萬元,其中176萬元為李女當場取走。最終豐原王家五口不堪精神壓力與債務壓迫,於同年7月2日集體燒炭身亡。 

檢方表示,李女涉犯詐欺取財、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恐嚇取財等罪嫌,長期以虛構投資名義行詐,手段惡劣,惡性重大,不僅詐得鉅額資金,更以恐嚇、施壓等方式逼迫被害人,致豐原王家五口喪命,造成渠等家屬之重大傷痛,嚴重震撼社會,然被告李女仍否認犯行,試圖影響證人、妨礙偵查,毫無悔意。

檢察官認為,量刑不僅關乎個案之公平,亦為司法公信與社會價值之體現,刑罰應彰顯法治威信,警惕世俗,匡正人心。綜合被告李女之手段、動機、損害及態度,建請法院衡酌其惡性深重與對社會之危害,從重量處有期徒刑 15 年以上之刑,以昭法紀,維護社會正義與人民信賴。

王姓夫婦生前曾帶著大女兒向市議員謝志忠陳情。資料照片
王姓夫婦生前曾帶著大女兒向市議員謝志忠陳情。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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