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行老闆疑偷吃小三 「我要玩你...別想脫離我」威脅散布性影片|壹蘋新聞網

機車行老闆疑偷吃小三 「我要玩你...別想脫離我」威脅散布性影片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家已婚機車行老闆阿元(化名)因幫女子阿芬(化名)修車而相識,阿元事後疑與阿芬發生感情,還在阿芬租屋處裝監視器,但未經阿芬同意遠端操控鏡頭,錄下阿芬生活起居及私密處(下稱性影像)。前年11月間,2人發生糾紛,阿元竟以散布性影像要脅阿芬聽話,否則散布影像讓她人生毀掉,甚至不講道義,直接將阿芬性影像分享給朋友觀賞,遭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恐嚇等罪重判阿元1年2月,還要民事賠償阿芬25萬元,均可上訴。
已婚機車行老闆阿元與女子阿芬感情糾紛,在阿芬家裝監視器後遠端控制拍攝阿芬性影像,並以散佈性影像為由要脅她聽話,甚至不講道義,將拍到的性影像分享給朋友觀賞,被法院判1年2月還要賠25萬元。AI生成照
已婚機車行老闆阿元與女子阿芬感情糾紛,在阿芬家裝監視器後遠端控制拍攝阿芬性影像,並以散佈性影像為由要脅她聽話,甚至不講道義,將拍到的性影像分享給朋友觀賞,被法院判1年2月還要賠25萬元。AI生成照

檢方起訴指出,已婚阿元與阿芬因修機車而結識,阿元疑外遇與阿芬發生感情而進一步「交流」,阿元還以安全為由在阿芬的新北市蘆洲租屋處內裝設監視器,但未經阿芬同意,以手機遠端操控鏡頭攝錄阿芬自2023年5月至9月間的生活起居影像及其身私密處的性影像後儲存於手機內。

事後,阿元與阿芬疑發生感情糾紛後,阿元竟以持有的性影像恐嚇阿芬,他於2023年11月12日晚間一處公園內向阿芬恫稱,「如果不聽我的話,就要散布性影像,讓妳沒朋友、沒有工作、要毀了你的人生」,隔天下午,阿元又在阿芬住處對其說,「我要你做什麼,你就要給我做什麼,妳不要讓我不開心,我直接給妳翻掉都沒關係」、「...我要玩妳,教你脫褲子,你也得脫」、「不要開心太早,不要想要脫離我,...要玩你,我鬼點子還很多」等,阿芬聽後內心極度畏懼。

阿芬被阿元連續恐嚇2天後,阿元再於2023年11月14日,以社群軟體IG傳訊給阿芬,「毀三觀的事情不是要我爆料」、「這2天我就開始散發這些事情了」、「我爆下去這下去絕對是山崩了,爆下去,看誰幫妳」,當天傍晚,阿元就把阿芬的性影像傳給朋友觀賞。阿芬擔心事件鬧大,於是報警,警方於是搜索扣得阿元手機,檢方調查後認定阿元犯行而依法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阿元坦承犯行,法官根據扣案影片及阿芬指控,認定阿元犯行,日前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恐嚇等罪重判阿元1年2月,阿芬另提民事求償部分,法官也認定阿元侵害阿芬自由權及人格權,判決賠償阿芬25萬元慰撫金,刑民事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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