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午3時50分許53路港都客運公車行經三民區皓東路與高速公路旁便道路口,長鳴喇叭闖紅燈,嚇得綠燈起步的機車騎士趕緊閃避公車。
女騎士停靠路邊,蔥肉餅老闆還直問她「有沒有被嚇到?」她邊說「嚇死人了」,便買蔥肉餅「壓驚」,後來將行車記錄器影像貼網,直稱「怎麼公車司機闖紅燈,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的按喇叭,嚇到我魂都飛哪去了」。
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調閱路口監錄影像,確認公車違規闖紅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公車開罰,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
不過警方也發現,機車騎士在路口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處臨時停車,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處新臺幣300元至600元罰鍰;攤販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依同條例,責令撤攤消除障礙,並處罰1200元至2400元罰鍰。
交通局回應,53路公車行經皓東路與皓東路241巷口,在號誌已轉為紅燈後仍通過路口,闖紅燈情事屬實,將依公車營運虧損補相關規定扣罰並納入公車服務品質評鑑扣分,並要求客運業者加強駕駛行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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