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隨機砍人犯「有反覆實施殺人之虞」 檢方聲押獲准
【記者鮮明/苗栗報導】苗栗市47歲邱姓男子昨天(2日)在街頭隨機砍人,先後刺傷徐姓、丁姓女童及1名協助報案的林姓男子,造成3人分別受到輕重傷。邱男行凶後逃回家中,被警方逮捕,他辯稱因太久沒吃藥才會犯案,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3日)下午訊問後,認邱男涉嫌殺人未遂等重罪,有逃亡、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晚間獲法官裁准。
根據監視器畫面,邱姓男子左手綁著水果刀,騎機車前往超商行凶,途中看見1名11歲徐姓女童在路邊滑手機,遂下車抓住女童猛刺,徐姓女童受傷後,朝超商逃跑向路邊的林姓男子求救,邱男騎車尾隨,又從背後攻擊林男,導致林男胸、背各中一刀,跑到附近一家診所前求救。
此時,邱男看到一群學童正準備過馬路去安親班,朝他們走過去,安親班黃姓女老師帶著學童逃開,1名11歲丁姓女童走在最後面,遭邱男以右手抓住頸部,左手持刀抵著她。
黃姓女老師見狀,衝上前保護丁姓女童,此時,邱男突持刀朝丁童胸前刺了1刀,黃女大叫一聲連忙拉開女童,自己擋在邱男與女童之間,並拉著她快跑離開,過程十分驚險。
邱男行凶後跑回附近社寮鄉的住處,大批警方前往圍捕,合力將他制伏帶回警局。邱男對行兇過程避重就輕,辯稱最近沒有吃精神科的藥,才會失控傷人,今天下午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
邱男10年前也曾到同一家超商隨機砍人,持拆開的剪刀片刺傷2名顧客、1名警員,直到警員拔槍對著他才棄械投降。邱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8年8月定讞,直到今年3月才出獄,沒想到過了半年多又再次犯案。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偉誠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邱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殺人未遂、傷害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殺人未遂罪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相當理由認邱男有逃亡、反覆實施殺人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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