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29日指揮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至2人住處、服務處及金門縣議會等處所執行搜索,扣得相關證物,並傳訊相關人等5人到案說明。

檢方經漏夜偵訊後,認許玉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地院今天裁定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陳姓前助理部分,則准予以10萬元具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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