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嗆「愛愛是義務」感冒逼口交 不做就家暴!人妻慘淪洩慾工具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苗栗一對夫妻於2016年結婚,育有一對兒女,但自從有子女後,人妻若拒絕行房,就會遭受另一半精神及肢體暴力,不顧胸前揹有幼兒推她撞牆,還在網路上發文罵她婊子,強拍裸照、私密處照、性愛影片等等,嗆「性行為是夫妻義務」連感冒也強迫她口交,人妻不滿被當成洩慾工具,憤而提出離婚訴訟,苗栗法院判決出爐,判准雙方離婚。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於2016年2月18日結婚,婚後隔年5月雙方發生口角時,色夫不顧人妻胸前揹有幼兒,竟將妻子推去撞牆;某日在台中被告租屋處,色夫因不滿求愛遭拒,不顧時間已晚,竟將妻子與年幼兒女載到火車站後離去,甚至在社群平台發文痛罵妻子是婊子,多次暴力相向,甚至強拍裸照、私密處照、性愛影片,令人妻身心俱疲,害怕與他互動。
人妻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在法院審理期間,色夫不顧妻子重感冒,還強迫她為自己口交,要求妻子一定要換性感衣服等他。法院開庭時,色夫辯稱之所以對妻子不滿,不單是性方面壓抑問題,還有妻子不去工作,不願溝通,他說出自己有憂鬱症還被妻子嘲笑,後來受不了動手,他坦承有肢體暴力,聲稱自己知道做錯,希望諮商,不願離婚。
法官考量,色夫不當的性要求及家暴,導致妻子身心俱疲,雖安排雙方接受婚姻諮商,但人妻仍堅持離婚,認定2人的婚姻已生破綻,實在已無法挽回。
法官審酌,雙方既然已無正常夫妻間所應具備互信、互諒、互愛之情感基礎,已難以期待繼續經營和諧幸福的婚姻生活,客觀上已難期待雙方維繫婚姻的意願,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並可歸責於丈夫。日前依法宣判,人妻請求判決離婚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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