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賭場大亨吸金8.9億元!警察也被騙 本土「發哥」重判14年4月定讞|壹蘋新聞網

扮賭場大亨吸金8.9億元!警察也被騙 本土「發哥」重判14年4月定讞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綽號「發哥」的男子陳超羣,被控自2012年起在高雄設立辦公室,對外誆稱在澳門、新加坡等地賭場經營VIP賭廳及生技公司,若投資他的事業,每月可獲利3%至10%不等紅利,4年時間共非法吸金8.9億餘元,還有許多官警也被騙了上千萬元,陳男一度潛逃被通緝,返台被逮後,一審台南地法院去年4月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重判陳男14年,二審台南高分院去年11加重刑度改判他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沒收,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法院判決指出,陳超羣自2012年間起,自稱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新加坡金沙賭場經營VIP 賭廳及生技公司,若參與投資其賭場、生技公司業務經營,每月可獲取投資金額3%至6%不等紅利,如投資達一定金額,可以免費招待前往澳門、新加坡賭場參觀旅遊。

此外,投資人另招攬其他下線投資達一定金額,並經陳男同意,即可取得經營管理權,也是集團與其個人下線投資人窗口,負責代集團收取資金及發放紅利,並得自其招攬投資總金額多抽取1%至2%不等紅利,還可自行決定下線投資人的紅利成數。

一審台南地院認為,陳超羣以投資賭場、生技公司手法非法吸金,自2012年至2016年8月間無法再支付利息給投資人期間,共計吸金8億9千餘萬元,審酌僅國中畢業的陳男為主要策畫及執行者,因與部分被害人和解,因此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重判14年。

陳超羣上訴後,台南高分院去年11月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男14年4月,犯罪不法所得全部沒收。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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