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斥夫「性暴力逼行房」 卻遭反控曖昧異性!法官這樣判|壹蘋新聞網

人妻斥夫「性暴力逼行房」 卻遭反控曖昧異性!法官這樣判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小惠(化名)與丈夫小恩(化名)結婚9年後分居,小惠主張小恩婚姻期間罹患憂鬱症,不僅不按醫囑服藥而情緒起伏不定,經常以「幹你娘」辱罵她,還以性暴力強迫行房,夫妻分居3年已無復合可能而訴請離婚,小恩則反控小惠與異性在臉書搞曖昧,他是被迫分居,從未想要離婚。新竹地院認為,小恩確實經常辱罵小惠,且雙方長期分居並未積極修補感情,且因強迫性交有意對簿公堂,雙方顯無復合可能,因此判准離婚。
丈夫小恩罹患躁鬱症經常辱罵妻子小惠,還施以性暴力強逼行房,雙方分居3年後小惠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
丈夫小恩罹患躁鬱症經常辱罵妻子小惠,還施以性暴力強逼行房,雙方分居3年後小惠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

小惠主張,她與小恩於2012年6月結婚並育有1女,婚姻期間,小恩罹患躁鬱症、憂鬱症曾陪同就醫,但小恩不按醫囑服藥治療,病情遲遲未改善,情緒起伏不定,經常以「幹你娘」三字經辱罵她,還以「我早就死了」、「我還有什麼資格活著」等負面用語對話,甚至自承過去的小恩可能做出恐怖暴力舉動,導致她時刻陷於緊繃狀態。

小惠還指出,小恩不滿她酒後返家,就趁她酒醉無力反抗之際強行性交,2020年8月14日,小恩再次以性暴力強行性交,所幸她掙扎抵抗而未讓小恩得逞,小恩種種暴力及性暴力行為,已讓她身心受虐。2022年10月11日雙方討論是否繼續婚姻,小恩竟口出穢言,威脅自殺,雙方也於2021年11月11日合意分居,並經過3次調解、4次婚姻諮商,始終沒有共識。小惠還指控,因小恩情緒發作拖延,導致她無法見父親最後一面,如今只要看到小恩就會而痛苦不堪,因此決定訴請離婚。

小恩則否認對小惠言語暴力或性暴力,他指出,2021年起,小惠就以上班或其他理由住在台北友人家中,他並未同意分居,是被迫接受,且他一直希望維持完整家庭,但調解及諮商始終無法達成共識。況且,小惠與異性在臉書聊天曖昧,還傳清涼照給對方,小惠沒有理由訴請離婚。

法官認為,雙方自2021年11月11日分居至今,經過3次調解、4次婚姻諮商始終沒有共識,小惠指控經常被小恩辱罵,且充斥負面情緒,有雙方對話紀錄證明,且小恩不否認分居後,雙方出小孩議題沒有其他互動,已無實婚姻生活,且小惠指控遭小恩性暴力,遭小恩考慮控告違法取證考慮控告妨害秘密,小恩還反控小惠與異性曖昧,訴請離婚另有所圖。

法官還指出,小恩雖稱不願離婚,分居是被迫,但分居後並無積極謀求修補婚姻,且雙方已居3年,雙方沒有任何善意互動,顯無意願修補關係,認定雙方已無維持婚姻意願,並衡量雙方責任程度,因此判准小惠訴請離婚。

至於雙方的未成年女兒,法官判由雙方共同監護,由小恩為主要照顧者,並以小恩之住所為住所,除有關女兒留學、移民、改姓更名、非緊急重大醫療事項等,應由雙方共同決定外,其餘均由小恩單獨決定,另小惠必須負擔女兒至成年止每月1萬5千元給小恩代收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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