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實習色警!搜身「摸」女嫌胸部、猥褻偷拍3報案女...下場出爐|壹蘋新聞網

新北實習色警!搜身「摸」女嫌胸部、猥褻偷拍3報案女...下場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江孟謙/新北報導】新北市1名蕭姓實習男警,2023年被分發到新店分局安和派出所實習,同年10到12月間利用「實習辦案」機會,趁機撫摸3名女報案人、1名女嫌犯胸部,還使用手機偷拍得逞。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此案,考量蕭男與4女和解,依強制猥褻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等判處蕭男1年2月,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6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1名實習警猥褻報案人。示意圖
新北1名實習警猥褻報案人。示意圖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2023年10月,1名女子A來派出所補呈證據資料,在實習的蕭男認為有機可趁,拿出iPhone架在A女脖子,佯稱要模擬「詐騙案件經過」,在違反A女意願下,碰觸A女胸部以及偷拍。同年11月1日、27日,蕭男又用同樣手法,對來派出所報案的B女、C女襲胸以及手機偷拍胸部。

熱門新聞:與人妻交友網上尬聊引爆人夫妒火 男子遭剃光頭、火燒手肘再索要50萬

同年12月7日,當時派出所同事帶回1名因涉毒品案的女嫌犯D女,蕭男以搜身為由,把D女帶進廁所,開啟手機錄影後,在搜身過程中碰觸D女胸部,並偷拍D女胸部,事後蕭男怕事跡敗露,還先把影像刪除。

全案受害4名女子對蕭男提告,北院審理時,蕭男坦承犯行,考量蕭男已經與4名女子和解賠錢,被害人也願意給予他緩刑機會,認為蕭男當知警惕,應無再犯之虞,以強制猥褻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合併執行1年2月,緩刑5年,並且在1年內支付公庫6萬元,全案可上訴。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