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火警逼他駕車撞大門 屏東鎮代會主席慘了!檢方起訴求處重刑|壹蘋新聞網

核三廠火警逼他駕車撞大門 屏東鎮代會主席慘了!檢方起訴求處重刑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屏東報導】位於屏東恆春的核三廠本月(3月)6日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不滿廠方未向地方通報,他要進廠了解狀況遭到阻擋,竟二度直接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逼得駐守的員警拔槍警戒,趙男事後也為衝動行為道歉。屏東地檢偵查終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對趙男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8月以上徒刑,以正法紀。
屏東鎮代會主席趙記明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檢方偵結起訴並求處8個月以上重刑。翻攝照片
屏東鎮代會主席趙記明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檢方偵結起訴並求處8個月以上重刑。翻攝照片

檢方調查,6日午間12時許,趙記明駕車前往核三廠,在門口時向核三廠公關簡男表示,他要進入廠內了解火災現場狀況,簡男向他表示需要事先申請才能進入,趙男聽後隨即反嗆「如果不讓我進去,我絕對撞」,後來就踩油門衝撞鐵捲門,駐守的2名保二員警上前制止,喝令趙男下車,他不聽還二度衝撞,其中1人拔槍警戒,他還手指對方要員警把槍放下,最後才做罷,事件中人員未受傷,但鐵捲門已損壞不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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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核三廠是重要關鍵基礎設施,趙男身為民意代表,應該理性問政,走法律程序或以法定職權解決問題,趙男卻捨此不為,反而以衝撞大門方式妨害員警執行公務。

該起事件經媒體披露造成輿論譁然,對社會造成極大影響,犯罪情節實屬嚴重,屏檢檢察官偵查終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嫌起訴,為遏止並避免衍生模仿效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處8月以上徒刑,以儆效尤維護法紀

屏檢認趙男不循正常程序,卻以衝撞大門方式想進入核三廠,偵結起訴並求處8月以上重刑。資料畫面
屏檢認趙男不循正常程序,卻以衝撞大門方式想進入核三廠,偵結起訴並求處8月以上重刑。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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