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男開車卡平交道竟棄車逃逸 公共危險罪送辦!再開罰最高11.4萬|壹蘋新聞網

越籍男開車卡平交道竟棄車逃逸 公共危險罪送辦!再開罰最高11.4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輛自小客車前天(20日)下午5時許行經烏日區學田路平交道,因未保持安全距離,在平交道遮斷器放下時卡在中間動彈不得,沒想到男駕駛竟棄車逃逸,烏日警分局警員到場立即抬起遮斷器並及時將車輛駛離。警方隨後在附近1處廠區查獲駕駛,竟是逾期居留的越南籍男子,全案除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還開出2張罰單合計最高可處11.4萬元罰鍰。
自小客車卡在平交道中間,越南籍男駕駛棄車逃逸,被警方逮回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民眾提供
自小客車卡在平交道中間,越南籍男駕駛棄車逃逸,被警方逮回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民眾提供

監視器拍到自小客車停在平交道中間,兩側的遮斷器均已放下,男駕駛突然下車,往車頭反方向步行離開,棄車逃逸。現場保全立即通報行控中心暫停列車通過,並向警方報案。

烏日警分局前天下午5時51分接獲報案到場,為及時恢復交通秩序,遂抬起遮斷器柵欄並將該車駛至路邊,現場於晚間6時05分恢復列車、汽機車通行。

經現場保全及附近民眾指稱該駕駛棄車後步行前往學田路、高鐵路二段一處廠區,查獲該名駕駛,經查為逾期停留的越南籍男子。

警方表示,該駕駛疑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導致遮斷器降下時受困在平交道內,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闖越平交道(最高處9萬元)、21條無照駕駛(最高處2.4萬元)製單舉發,合計最高處11.4萬元罰鍰。

烏日分局呼籲民眾聽到平交道警鈴響起時,應趕快在遮斷器前停車,不要抱持僥倖心態硬闖,若在平交道範圍內,則應盡快通過。

警員將車子駛離平交道,恢復列車及汽機車通行。民眾提供
警員將車子駛離平交道,恢復列車及汽機車通行。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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