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35元!女博士取走台南某飯店大廳茶包 挨告竊盜判刑出爐|壹蘋新聞網

價值35元!女博士取走台南某飯店大廳茶包 挨告竊盜判刑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魏盈盈/綜合報導】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一名自稱擁有博士學歷的獨居蕭姓女士,因在去(2024)年3月上午獨自進入台南一間商務型旅店,並在大廳取用17包茶包,旅店人員當場抓包,並通知警察將她逮捕,該案經審理後,法院判決蕭姓女士因犯竊盜罪,處拘役20日,而偷竊的17包茶包中,因有一包已當場沖泡飲用,法院判決,未扣案犯罪所得的奶茶1包沒收,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將追徵其價額,等同賠償給旅店。
女博士在台南某旅店因取用大廳的17包茶包,遭法院判處拘投20天,得易科罰金。示意圖,翻攝PIXBABY
女博士在台南某旅店因取用大廳的17包茶包,遭法院判處拘投20天,得易科罰金。示意圖,翻攝PIXBABY

為了17包總價值為35元的即沖型茶包,包括咖啡包、茶包及奶茶包在內,一名蕭姓女博士因而吃上官司。由於旅店人員堅稱,若無住宿或在旅店消費的客人,大量拿取旅店內的備品,其實是違法的。旅店人員表示,若在無住宿或消費的情況下,客人僅能在現場單次取一包飲用,但若一次大量拿取,旅店人員便會上前制止。

而該名蕭姓女士,在未經取得旅店人員的同意下,當場沖泡了一包奶茶包飲用,並同時取走另外16包未開的茶包裝進包包帶走。此舉遭旅店蔡姓人員當場攔下,並報警將她逮捕。

蕭姓女士則向法官解釋,自己未有犯意,且旅店也未張貼公告表示,茶包不能供非住宿旅客拿取,當天服務生還對她說可多拿幾包,泡兩包最好喝。法院對此說法不予採信,仍依竊盜罪判處拘役20天。

旅店人員表示,蕭姓女士在此案之前,已多次在旅店的大廳大量取走櫃台上的茶包,經人員勸阻皆無效,蕭女仍繼續順手牽羊;最終因蕭女再次取用17包茶包,旅店則不再隱忍,直接報警。

且旅店人員堅稱,一般人都知道有在旅店內消費、住宿,才可以使用這些東西,但確實並沒有特別標明限入住旅客才可以使用,不過也未註明「歡迎取用」等字樣。

法院最終判處蕭姓女士犯竊盜罪,處拘役20日,若易科罰金,則以一千元折算一日。此外,除當場沖泡的奶茶包需追徵其價額,其餘則採沒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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