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山症「遭7同伴放生」獨留山上!律師揭1狀況犯遺棄罪
【黃詩淳/綜合報導】一名51歲黃姓女山友和其他7名山友組團,前往南橫南一段登山,途中高山症發作無法移動,山友們竟將她丟包海拔3千公尺的高山上等待救援,消息曝光後,引起大眾關注,律師林智群以法律面分析,若將受傷的人丟下導致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會因為「不作為」而構成遺棄罪。
林智群在臉書發文坦言,登山其實不適合揪團,尤其是攀登中級山或3000公尺以上高山,因為彼此不認識,加上每個人腳程、登山技術都不一樣,萬一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呢?」
另外,在法律層面上,爬山是危險行為,一起爬山的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若其中有一個人受傷,其他人「有義務」照顧他,不能把人丟下,萬一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會因為「不作為」而構成遺棄罪。
整起事件起源於黃女透過網路群組與另外7名山友組團,前往南橫南一段登山,未料中途高山症發作,無法行走,7名山友見狀留下水和食物給黃女就下山,回到了平地後,才撥打電話給消防局請求救援。
幸好獨自被留在卑南主峰的黃女,還有其他路過的山友給予資源補給,3日她被救難人員找到,除了身體比較虛弱外,沒有大礙,今(4日)早成功吊掛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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