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阿伯當街打陀螺 人行道拿鍋鏟連拋7次炫技!警方要罰了
【記者莊曜聰/高雄報導】有民眾昨天行經高雄市三民區某路口時,看到一名阿伯就在人行道上打起陀螺,還利用鍋鏟當道具,接連將陀螺拋高7次,最後落地仍在旋轉,簡直就像是街頭藝人,民眾直誇厲害並拍片上傳,引發網友議論,也有人說「太危險」;轄區警方則回應,阿伯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通知到案並開罰500元罰鍰。
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今天po出一段影片,片中一名戴著帽子的老伯直接在建國三路、中華二路口的人行道上玩起打陀螺,一開始陀螺落地疑似用力過猛,差點衝上馬路,老伯隨後用鍋鏟接起陀螺,不斷反覆拋接,接連7次都沒漏接,就像表演特技,一旁行人、機車騎士都看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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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見狀拍下影片,婦人還稱讚「阿伯強喔!」竟能用鍋鏟把陀螺「凸」起來,更笑說「在家演沒人看,在這裡演才有人看」,其實阿伯打陀螺的地點,斜對面就是派出所,雖然網友讚嘆的不少,但也認為行徑太危險,萬一陀螺掉到馬路釀成車禍就「不好玩了」。
轄區三民一分局三民派出所表示未接獲報案紀錄,調查該起事件發生在1日上午11時許,由於人行道屬道路一部分,男子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在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將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釐清狀況後依法開單告發,可處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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