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多被判違憲 律師黃帝穎指「4大意義」守住台灣民主
【劉育良/綜合報導】立法院國會職權修法釋憲結果今天下午出爐,其中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條違憲,而不得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等也有部分違憲,以上違憲部分即起失效。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擴權違憲有4大正面意義,可以說是守住了台灣民主憲政。
黃帝穎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指出國會擴權違憲4大正面意義:
1.化解美方對台民主憂慮:AIT前處長司徒文等國際學者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如今判決擴權違憲,有效化解美方對台通過擴權法案「顛覆民主」的憂慮。
2.穩住歐洲對台投資信心: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如今判決藐視國會罪部分違憲,可穩定歐商對台投資信心,有助台灣經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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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免台灣民主指數重估:英國《經濟學人》智庫批評「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指台灣國會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憲法法庭判決擴權違憲,有效化解國際疑慮,維護台灣國際形象。
4.符合法界通說,守住民主憲政:法界4大聲明均指出國會擴權違憲,憲法法庭判決符合法界通說,守住民主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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