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駕駛國道開太慢遭比中指、砸雞蛋 警方確認「2惡劣違規」將開罰|壹蘋新聞網

女駕駛國道開太慢遭比中指、砸雞蛋 警方確認「2惡劣違規」將開罰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曾佳俊/台北報導】一名女駕駛日前晚間開車載著母親行駛國道一號汐止高架橋北上路段,疑似佔據內車道又開太慢,引發另一輛休旅車不滿,不但惡意逼車還搖下車窗比中指,甚至還丟出雞蛋,導致被攻擊的駕駛看不清楚前方而降速,被害人將整個過程影片PO上網,並強調已經報警提告。國道警方表示,該駕駛向車外丟棄物品及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分別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當事人已提告,警方將約談對方駕駛到案並依法處罰,若有涉及刑案依法偵辦。
女駕駛國道遭人惡意逼車,對方更比中指挑釁並丟雞蛋(紅圈)砸中車窗,影響行車視線。翻攝畫面
女駕駛國道遭人惡意逼車,對方更比中指挑釁並丟雞蛋(紅圈)砸中車窗,影響行車視線。翻攝畫面

一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二社發文指出,28日晚上10點多,在國1北上汐止五股高架路段,在圓山大飯店附近的路段,遇到一輛休旅車,一開始完全沒有糾紛,對方忽然逼很近閃大燈,第一次不知道丟了什麼,後面還砸雞蛋,痛斥對方「你覺得我開 90-110 很慢,所以就可以逼車,比我中指,污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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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提到,她的車速應該待在中線或外車道,內車道就留給超車使用,這段2線道結束後銜接國三北上,因為不想接著持續變換車道維持在內線,「這是我的不對,向各位用路人道歉」,但她強調,被雞蛋砸到導致視線至少 90% 看不到,很緊張降速,認為對方的行為會導致自己發生事故,事發當下已經至警局提告。

 

國道警察局指出,1名29歲的林姓女子於網路貼文6月28日晚上22時多,駕駛車輛載同母親要返家,於國道1號汐五高架道北向20.7公里處,遭1部小客車丟擲雞蛋及比中指,事發後向國道公路警察局出告訴。

經警方檢視影像小客車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的向車外丟棄物品及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分別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有關另涉及刑案部分,當事人已提告,警方後續將通知對方駕駛人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

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若是遇到惡意逼車,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檢視查證違規屬實,警方將依法處罰,若有涉及刑案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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