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代會主席自撞電線桿!吝花140萬修車竟詐保 判囚4年半|壹蘋新聞網

市代會主席自撞電線桿!吝花140萬修車竟詐保 判囚4年半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2021年6月17日開車行經宜蘭市大福路時,不知為何自撞路旁電線桿、水泥護欄,車身嚴重毀損,初估修車費高達140萬餘元,但林男不願掏腰包修理自己的車,竟要市代會駕駛陳男、員工鄧男幫忙製造假車禍,命陳男將市代會主席配車開出來,故意撞擊已經毀損的林男汽車,然後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金,但保險公司調閱監視器畫面,識破是假車禍並報案,高等法院今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林男4年6月徒刑;共犯陳男、鄧男各判刑4年、1年。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詐保未遂,二審判刑4年半。翻攝林智勇臉書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詐保未遂,二審判刑4年半。翻攝林智勇臉書

判決指出,林智勇目前仍擔任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他當時開著自己的車自撞電線桿,由於只有投保丙式車險,無法申請自撞理賠,而修車費又高達140萬元,竟鋌而走險,企圖以假車禍詐保。

林智勇知道宜蘭市代會主席配車是投保甲式車險,如果配車撞上他自己的車,且配車駕駛要負肇事責任,那麼他自撞電線桿的修車費就不用自己出了。

當天晚間8時許,林智勇坐在自己車上,陳男駕駛市代會主席配車搭載鄧男,以配車右前車頭撞擊林男汽車左後保險桿,製造2車發生車禍的假象,並由陳男報警處理,再透過市民代表會名義,向泰安產險公司申報出險,但保險公司調閱車禍附近民宅監視器畫面查證,發現是假車禍而拒絕理賠,林智勇的詭計沒有得逞,還被高等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刑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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