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手腳不乾淨屢偷百元小物 落網辯「精神恍惚」!下場是1大過再報請停職|壹蘋新聞網

女警手腳不乾淨屢偷百元小物 落網辯「精神恍惚」!下場是1大過再報請停職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北市中山警分局勤指中心1名50多歲余姓女性,今年4月間在住家附近的文具行、超市等處偷竊價值約數百元的物品,經由店家報案,台北市他轄警方獲報循線查知竊嫌竟是「自家人」,全案仍依竊盜罪嫌送辦。中山分局今天表示,將對余員記一大過,並報請停職處分。
中山分局1名女警對商家偷竊,遭記大過處分。資料照片
中山分局1名女警對商家偷竊,遭記大過處分。資料照片

據了解,余姓女警從警約10多年,數年前還任職中山分局警備隊時,就曾有偷竊住家附近商家的記錄,但價值都不高,多是文具、生活用品類的小物,也都依竊盜被函送偵辦,當時也被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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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余員這幾年沒再犯錯,2年前被調往勤指中心至今,但今年4月,她又忍不住犯案,對文具行、超市2度行竊,這回又被他轄警方逮到。據余員所說,她犯案當下「精神恍惚」,並不知道自己偷竊,不過因罪證確鑿,仍被依竊盜罪送辦。

中山分局指出,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除了再記余員1大過之外,這次將報請停職處分,並配合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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