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閃到腰!打一針竟喪命 女醫師因這疏失判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某醫美診所的華姓美容師因為閃到腰,痛到走路一跛一跛,她上班時請同事兼好友、護理師黃女幫她施打肌肉鬆弛劑「肌弛適(NIMBEX)」,然後2女一起詢問診所負責雷射光療的醫師毛女,該打多少劑量,毛女確認華女體重後,告知:「5c.c。」卻沒提醒「肌弛適」是開刀或加護病房使用藥劑,須配合氣管內插管,導致毛女接受黃女施打後,因無法呼吸而臉色發黑,送去醫院救治10天後,毛女仍因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死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定醫師毛女疏失害命,審酌她已賠償華女家屬100萬元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全案定讞。
這件過失致死案發生在2018年8月25日,審理時,醫師毛女喊冤說:「當天華女跟黃女來問我『肌弛適』的仿單寫什麼,我只有依照網路仿單的記載,照念該藥物的劑量及施打方式,她們沒有詢問我該藥物是否能拿來緩解華女腰痛,在我認知裡,這藥物應該要在設備完善的手術室插管使用,所以我完全無法想像她們會直接在診所使用這藥物。」
毛女還說,黃女替華女施打「肌弛適」後,請人來叫她幫忙,她也不清楚黃女到底打了什麼,只能持續觀察華女的呼吸跟脈搏,後來黃女才說她施打的是「肌弛適」。毛女強調,她沒有對華女問診或診療,更沒有下醫囑指示黃女施打「肌弛適」緩解華女腰痛,更沒有同意黃女注射該藥劑,完全是華女、黃女自作主張,與她無關。
但法官依據診所監視器等事證,認為毛女是案發時診所內唯一在場的醫師,現場人員都聽從她的指令,毛女有義務做出對華女最適切的處置,但她卻疏未注意,未立即給予華女適當的呼吸道處置,直到發現華女因施打「肌弛適」而昏迷後約13分鐘,才指示現場人員呼叫救護車急救,華女因施打「肌弛適」無法自主呼吸,也未及時獲得體外給氧,導致缺氧性腦病變死亡,毛女顯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與華女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審酌她已賠償華女家屬100萬元和解,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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