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司法合作首例!我國通緝犯躲新加坡遭驅逐出境 今押解返台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劉姓男子(30歲),去年1月被查獲持有槍械,同年4月又又犯下擄人案件,事跡敗露後開始逃亡,6月間搭機逃往新加坡,遭新北地院、士林地院發布槍砲通緝,並與外交部溝通後撤銷劉男護照,另透過駐星警察聯絡官將劉男驅逐出境,今天(25日)刑事局出動8警押解搭機返台的劉男,這也是台星司法互助首例。
警方調查,劉男去年1月再汐止區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槍彈,又於同年4月間涉嫌誘騙債務人至桃園市某超商內,限制被害人行動自由,並要求被害人駕車返家取款,期間出示子彈及彈夾要求被害人配合,經被害人趁隙報警才倖免於難。
去年6月時,劉男搭乘班機逃往新加坡,爾後新北地院及士林地方法院發布槍砲通緝,經法院與外交部溝通,今年9月撤銷劉男護照,又請刑事局國際科駐新加坡聯絡官進行協調,因劉男簽證失效,遭星國驅逐出境。
今天劉男搭機返台,刑事局出動8警押解,順利逮捕劉男歸案。警方指出,本案透過駐星警察聯絡官協助推動台星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將劉男緝捕歸案,並持續針對外逃通緝犯加強查緝,刑事局呼籲,外逃重大通緝犯不要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提供情資給當地國,並加強國際合作,讓外逃通緝犯一一回台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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