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店闆娘被槍抵頭性侵!惡狼搶30萬逃16年 用牙刷蹂躪檳榔西施落網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彰化男子葉益成2005年7月21日清晨侵入一間雜貨店,飲用貨架上的藥酒、偷到金飾後溜上2樓,持槍抵住剛起床的老闆娘頭部,用膠帶綑綁後逞慾,還搜刮屋內30萬元現金逃逸,警方雖採到DNA跡證,但受限於當時檢驗技術,查不出嫌犯是誰,直到2021年葉男下藥迷姦一名檳榔西施、用牙刷性侵,警方才比對出他就是16年前的淫狼。最高法院合併審理2案,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葉男20年徒刑定讞。
雜貨店老闆娘2022年到法院作證,雖然距離案發已經17年,但時間並未沖淡當時的驚恐,她聲淚俱下陳述遭性侵的經過,並說:「歹徒是一個瘦瘦高高的年輕男子,當時他沒有戴口罩,看起來20幾、30歲那樣,歹徒拿完錢後,放了一把刀子在我旁邊,叫我自己解開膠帶。」她還情緒激動說:「希望法官不要再傳喚我訴說這件事。」
檳榔西施遭惡狼用牙刷凌辱
雖然葉男矢口否認犯下雜貨店強盜性侵案,但法官依據他身高183公分、案發時26歲,認為符合老闆娘的指述,重點是,警方在犯案現場酒瓶、菸蒂上面採集到的DNA與葉男相符,因此法官認定他就是那匹惡狼。
至於葉男2021年性侵檳榔西施案,被害女子說:「我與葉男的關係是毒友,他會免費供應我毒品,2021年10月7日凌晨,我喝下葉男給我的蔓越莓汁,然後就沒有意識,醒來後我覺得頭很暈,下體會痛」,她還說,有片斷的記憶是被葉男用牙刷、下體性侵,她告訴對方「一定會告你」,接著就穿衣服、騎摩托車走了,事後還在路上「犁田」摔倒,坐在路邊哭。
檳榔西施報案後,尿液驗出FM2成分,內褲也驗出葉男DNA,法官因此認定葉男觸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等罪,加上雜貨店案的強盜強制性交等罪,最高法院合併判葉男20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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