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惡少狂打男大生!張敦量二審仍判9年 2共犯這原因改輕判3年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瑪莎拉蒂」3煞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2021年11月僅因行車糾紛,聯手將宋姓男大生打成重傷,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張9年徒刑,李、陳重傷害罪判刑4年8月。全案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27日)二審宣判,張維持9年刑度,李、陳改依傷害罪判刑3年。宋姓男大生母親表示,對於二審判決感到「非常失望」。
前年11月7日,張敦量(24歲)、李韋霖(26歲)、陳勁豪(20歲)等3人,共乘瑪莎拉蒂轎車在台灣大道、河南路口,和宋姓男大生駕駛的轎車擦撞,張嫌等人持球棒威脅宋男下車,張猛踹宋男頭部致骨折、顱內出血,李、陳也架住宋男供張施暴,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張,另依強制、傷害起訴李、陳。
熱門新聞:壹蘋10點強打|麥當勞女孩控男孩騙砲 渣男認劈腿不認備胎太荒唐(獨家)
台中地院審理,張敦量主要辯稱沒有殺人犯意,也認為宋姓男大生傷勢未達重傷害程度,李韋霖、陳勁豪則辯稱未動手,上前係勸架而非架住被害人供張毆打。不過,法官不採信,一審依殺人未遂、強制罪將張判刑9年,李、陳各依重傷害及強制罪判刑4年8月。被告及宋姓男大生均不服,雙雙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今天二審宣判,仍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張敦量9年徒刑,李韋霖、陳勁豪部分則撤銷原判決,改依傷害、強制罪各判刑3年。
宋姓男大生母親今天下午受訪,對於張敦量二審維持原判,李韋霖、陳勁豪刑度甚至比一審少了1年8個月,感到「非常失望」、「難以理解」。她說,張敦量等3人迄今毫無悔意,李、陳甚至否認一切犯行,張父雖提出700萬元賠償欲和解,但要求分期付款每年支付50萬元,李、陳則1毛錢都不出,讓她無法接受。
宋母還說,法院審理期間,兒子遭人跟拍,畫面還流到對方手上,企圖塑造兒子目前狀況和一般人一樣,但事實上,兒子受到嚴重的傷害,目前只要眼睛看10分鐘就會感到不適,以後甚至可能無法開車及正常走路,她不敢再讓兒子留在台中,已將他送到外縣市。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