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買不到!用搶票程式掃購最夯門票 《文創法》修法首例!警逮「搶票黃牛」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利用搶票程式,成立搶票工作室,以VPN+高速網路為賣點,再以每張數千元不等代購費,至今9年來吸引眾多粉絲委託代搶演唱會票券,藉此牟利。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刑事局、新北刑大,前往周男住居所執行搜索,並將他拘提到案,周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27萬9000元,這也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今年6月修法通過後,偵辦販售黃牛票的首例。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於8月中旬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公股指揮偵辦,會同新北市刑大科偵隊,於8月下旬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拘票於轄內2處民宅搜索,當場查獲周姓主嫌,查扣電腦2部、手機1支、存摺1本、多種搶票程式等贓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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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被拘提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自寫電腦搶票程式,代客搶各大售票系統所販售演唱會票券。並繳回犯罪所得27萬9000元,全案朝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罪嫌方向偵辦中。
警方指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已於今年5月31日由總統公布,6月2日正式施行,期間由法務部、文化部共同修法,並由文化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成「打牛小組」,針對不肖業者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
警方表示,以電腦程式不正方式搶票恐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呼籲民眾及不肖業者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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