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求「哄睡」暴力性侵得逞 2天後約女觀影再硬上超慘下場曝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台中北屯區一名陳姓色男,藉故請求同租屋處的女性友人進房哄他睡覺,當天就強暴受害女子兩次,沒想到陳男2天後偕受害女看完電影後,又再度以相同的「哄睡」藉口載受害女進汽車旅館強制性交得逞,案經台中二分局報請檢方偵辦,台中地院最後判陳男3個強制性交罪、有期徒刑3年8個月。
判決書指出,受害女子雖曾與陳男、其他友人同住台中北屯的租屋處,但兩人並非男女朋友,2019年9月25日下午1時許,陳男藉故請受害女陪同至房間哄其睡覺,接著就趁機強暴她。當晚陳男見女方一人孤坐客廳沙發,竟上前伸鹹豬手撫摸她,並稱「已經發生過1次了,第2次也沒什麼,妳配合我有這麼難嗎」,再度違反女方意願強暴得逞。
而兩天後9月27日3時許,陳男與受害女看完電影後,隨即以機車搭載她至汽車旅館,要求抱著她睡覺,然後再度不顧她奮力反抗暴力性侵,受害女子不堪其辱向警方報案,台中地檢署偵查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無視女子意願強制性交,且陳男雖坦承犯行、卻未與女方達成和解取得原諒,加上陳男雖是侵害同一對象,但其「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因此對陳男3次強制性交予分論併罰,判陳男3個強制性交罪成立,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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