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不走人行道卻走車道害騎士無辜亡 「創造可避免風險」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壹蘋新聞網

老婦不走人行道卻走車道害騎士無辜亡 「創造可避免風險」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老婦去年10月推著手推車走在車道上,卻遭同向騎士追撞,導致騎士顱內出血致死。由於事發地點旁有可供手推車通行的人行道,但老婦卻選擇走在車道上,桃園地檢署認為老婦明顯「創造一個完全可以避免的風險」,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提起公訴。
車禍現場。翻攝畫面
車禍現場。翻攝畫面

檢警調查,鍾姓婦人(76歲)去年10月21日下午2時許推著四輪手輪車走在龜山區一處三線道的外側車道上,同向的何姓機車騎士行經該路段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上鍾婦,雙雙人車倒地,何姓騎士送醫後因顱內出血在當天下午4時許不治死亡。

熱門新聞:壹蘋10點強打|中信金撲向遠東科大!裁61人「只是前菜」 官網中信化、校長走人、教授分兩派(獨家)

由於事故現場為3線道,旁有足以供手推車通行的人行道,鍾婦未走人行道,反而推著手推車走在外側車道,桃園地檢署認為,鍾婦顯然是「創造一個完全可以避免的風險」,只要依規定走在人行道就不會發生死亡悲劇,顯然有過失,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提起公訴。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