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議員也要求盧秀燕還稅於民 每人發4291元!市府回應了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中央政府規劃將超徵稅收每人普發6千元現金,引起社會各界討論,繼台北市有議員要求北市府比照辦理後,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今天也說,市長盧秀燕4年任內超徵120億元,也應比照中央普發現金還稅於民,平均每名市民可以拿回4291元,減輕市民的負擔。市府則回應,決算賸餘數已全用來還債。
林祈烽說,盧秀燕自2018年上任至今,每年的總預算歲入都有超收的情形,2019年決算超收41億7908萬元,2020年超收56億3686萬,2021年則是超收22億4376 萬元,2022年度決算尚未公布,但依往年決算,應該也是超收情況,總計盧秀燕4年任內合計超收稅金超過120億元。
林祈烽說,市府超收的錢多以稅課收入和罰款及賠償收入居多,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金額均在10.6億元至12.9億元之間,此外,規費收入也是台中市政府超收預算的項目之一,從2019至2021年超收金額也逾14億餘元。
林祈烽表示,政府對人民超收稅金,發還給人民是天經地義的事,尤其是超徵的稅收,本來就該還稅於民,他要求盧市長應比照中央,將過去4年超徵的稅收還給市民,如以台中市現有的281萬市民來計算,平均一人可分得4291元,希望盧市長能苦民所苦,普發現金、還稅於民。
台中市財政局表示,台中市自2010年年合併升格直轄市以來,為縮短城鄉差距,積極投入各項重大市政建設,總決算年年差短,需以賒借收入彌平,2019年至2021年歲入決算數雖逾預算數,但2019年度決算尚短絀48億餘元,而2020、2021年度決算首見賸餘,賸餘數雖分別近5億元、6億餘元,為健全財政,須全數用於還債。
財政局統計,盧市長執政四年來,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決算數已從2018年底接任時的1258億元,下降至2021年底的1176億元,代表台中財政狀況日漸改善,逐步落實「建設更多,舉債更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