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壹蘋|男友偷約砲還用這招騙我! 竟害我得菜花
發生車禍怎麼辦?被詐騙了怎麼辦?來信問《壹蘋新聞網》就對了!「法律問壹蘋」專欄邀請優質律師們為讀者解答各種法律上的疑難雜症,從鄰居糾紛到出軌離婚全部有解。有女讀者抓到男友約砲想分手,對方卻拿假的體檢報告保證沒染性病,她心軟繼續交往竟得到菜花,快來看律師連世昌怎麼說。
不具名讀者問:
我無意間發現男友會在網路約砲,擔心他有性病想分手,但他苦求挽留,還拿出醫院的檢驗報告,跟我說他沒染病,也保證不會再偷吃,我一時心軟再加上割捨不下這段感情,和他繼續交往,沒想到後來發現自己感染菜花,追問才知道他拿假報告騙我,他會觸犯什麼罪?我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律師連世昌答:
現行刑事法律體系中,疾病傳染可能會涉及的刑罰法規有2類,首先,《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若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傳染給別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隱匿病情傳染給別人,導致死亡或傷害,會觸犯《刑法》殺人罪、過失致死、(重)傷害、過失(重)傷害等罪。
讀者來信表示男友用假的體檢報告欺騙她繼續交往,害她罹患尖圭濕疣(俗稱菜花),菜花雖是常見的性傳染病,但並非《傳染病防治法》所規範的傳染病,因此,男友拿假報告隱匿病情,害讀者染病,不會以《傳染病防治法》論罪,不過,男友觸犯偽(變)造特種文書罪,還涉犯普通傷害或過失傷害罪,若造成他人嚴重減損生殖機能或身體健康,受到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也可能成立重傷害或過失重傷害罪。
此外,男友用不實虛假醫事檢驗報告矇騙他人,導致他人感染菜花,侵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讀者可根據《民法》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記者丁牧群/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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