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男撞路邊車仆街爬起來跑了 車主報警PO網要他「出來面對」
【記者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日前發生1起自撞交通事故,1名騎越野單車男子,撞到1輛停路邊的轎車跌倒,隨即站起身騎車離開,但過程被附近監視器錄下,車主報警提告,並將影片PO網肉搜該騎士。警方表示,單車騎士並無肇事逃逸刑責、但需付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疑車遭撞的車主陳姓男子在臉書社團《我是太平人》PO文留言:「想請廣大的市民幫個忙,找一下騎腳踏車的車主,撞到車就跑掉,真的讓人很傻眼!如果騎腳踏車的車主有看到,請自己來鵬儀路XX號找我處理後續的相關事宜!已報警處理」
根據陳男PO文內容,案發時間在12月6 日上午8:46分,地點在太平區鵬儀路,轄區台中市太平警分局表示,已接獲報案並由該分局交通分隊調閱監視器調查處理,本案肇事腳踏車屬慢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尚無針對慢車涉及肇事逃逸、且無人員傷亡案件規範處罰,但車主可提出民事求償。
自行車撞路邊停車、且車主報警的案件時有所聞,今年9月5日凌晨5時許,詹姓男子將小客車停在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495巷內,1名男子騎自行車行經不慎被小客車的後照鏡勾到,連人帶車摔倒,隨即離去。
詹姓男子隨後發現小客車左側車身有刮損,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車子是遭騎自行車的男子不慎刮傷,不但將影片PO網並報警。
2019年8月10日上午,1名年青男子自行車經過台中市大里區現岱路,失控撞上路邊轎車,車門被撞凹陷刮傷,初估修車費至少要6千元,車主打算提告肇逃,但警方說肇事逃逸指的是動力車輛,腳踏車不包含在內,只能提民事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