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樹林婦拿女兒證件投票 選票作廢還面臨刑罰|壹蘋新聞網

扯!樹林婦拿女兒證件投票 選票作廢還面臨刑罰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陸運陞/新北報導】今天(26日)稍早前,新北市樹林區山佳國小投票所內,發生代為投票的情況。一名婦人當時拿著女兒身分證,騙過票務人員檢查,領取市長、議員、里長及公投票後,走進圈選區蓋完後,準備將票投入票匭,票務人員回想有異,立刻攔下再度查驗,發現並非本人,立即通報選監人員。
新北市樹林山佳國小發生婦人拿女兒身分證代為投票。翻攝google地圖
新北市樹林山佳國小發生婦人拿女兒身分證代為投票。翻攝google地圖

該名婦人為53歲吳姓越籍配偶,因女兒遲遲未出門投票,她卻自行拿著女兒的通知單、印章及身分證到山佳國小投票所投票。吳婦交付選務人員檢查身分證及通知單後,領取選票後準備投票被發現。選務人員上前詢問吳婦:「你是OOO嗎?」吳婦才坦承自己是代女兒投票。

據了解,吳婦圈選的票當場作廢,觸犯刑法第146條第一項,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恐觸犯刑法第147條,妨害或擾亂投票者,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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