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南投縣第一選區(南投、名間)候選人洪浩原,其洪姓父親涉嫌將賄選金額,交付給至少4位樁腳,以每票500元的價格向選民買票,尋求投票支持。檢方接獲通報後,透過警調人員先揪出樁腳買票行為,並查出背後金主為洪父。

檢方也傳喚洪男到案說明,但洪男不願承認有買票情事,因此遭到檢方聲押獲准。承辦檢察官鄭宇軒調閱相關證據時,發現還有多位人士擔任樁腳,因此一一拘提到案釐清案情,均認定相關人等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

3位樁腳遭檢方聲押,最後法院各諭知交保5萬、6萬、7萬,並均限制住居。對此,洪浩原面對媒體詢問,否認父親有買票情事,而他目前仍專注於拜票行程,並未被檢方約談,也未對此事發表新的看法。

縣議員洪浩原於本屆選舉時,以第12名的票數落選,最後因其他議員涉案入獄,讓他得以遞補當選,當時他還意外表示,以為是假訊息,但既然有機會為大眾服務,就會好好的做。並與立委許淑華在中興新村成立聯合服務處。

洪浩原本屆第一次選舉,其實都由父親操盤,設置廣告看板、宣傳車等,但他卻平常心,並未積極投入選舉。這次競選連任獲得國民黨提民,與過去有所不同,更積極投入選戰,還會以徒步掃街方式,尋求選民支持,與上次選舉判若兩人。

南投檢方認定樁腳涉嫌買票,向法院聲請羈押,最後諭知交保候傳。資料照
南投檢方認定樁腳涉嫌買票,向法院聲請羈押,最後諭知交保候傳。資料照

今(11/22)日除了議員父親涉嫌幫兒子買票案件,檢察官張姿倩也接獲通報,南投第三選區的候選人,也涉嫌透過樁腳用現金買票,同樣是以1票500元價格交付賄賂得逞。檢方見時機成熟,請警調人員前往葉姓樁腳住處搜索。

另外,檢方也通知3名收賄的選民到案說明,訊後認葉姓樁腳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獲准。3名選民則是請回。

南投地檢署呼籲,候選人及其樁腳、選民,如已買票或賣票,請儘速向本署或司法警察機關自首,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於犯罪後6個月內自首、偵查中自白,都可減輕刑責,因而查獲候選人者還可免除刑責。

民眾知有賄選行為,請勇於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嚴格保密,且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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