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工程流標經費繳回國庫 十軍團少校聯絡官找廠商陪標被判刑|壹蘋新聞網

擔心工程流標經費繳回國庫 十軍團少校聯絡官找廠商陪標被判刑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陸軍十軍團58砲指部2020年辦理「彈庫消防增建工程」招標,負責承辦的作戰科聯絡官林姓少校,為避免首次公開招標即流標,經費恐繳回國庫,竟指示吳姓繪圖兵傳訊給包商「長官說第一次不能流標」,要求找另2家廠商陪標。林姓少校辯稱沒有採購經驗,只是想多找廠商來投標;法官不採信,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將林、吳分別判刑6月、3月,得易科罰金。
陸軍十軍團58砲指部一名林姓少校,辦理工程標案涉找廠商陪標,一審被判刑6月。翻攝Google街景
陸軍十軍團58砲指部一名林姓少校,辦理工程標案涉找廠商陪標,一審被判刑6月。翻攝Google街景

判決指出,林姓少校與吳姓繪圖兵均為陸軍十軍團58砲指部2020年辦理「彈庫消防增建工程」的承辦公務員,均明知政府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達100萬元的工程採購案,首次公開招標後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否則僅能宣布流標後重新招標。林男為避免該工程流標,竟指示吳男與有意承包的賴姓廠商聯絡,要求賴男投標時找另2廠商陪標。

吳男遂於同年10月13日,將招標公告傳予賴姓廠商,並說:「麻煩大哥看能不能出動估價的那三家來競標」、「第一次開標至少要三家廠商投標」、「我們長官又說第一次不能流標」等語,賴回稱「我想辦法,我必須問問他們是否可以借」,最後賴男找到另2家廠商參與投標,其中,賴男投標金額為140萬元,另2家分別為148萬、152萬餘元。

58砲指部又稱為虎鋒部隊。翻攝58砲指部臉書
58砲指部又稱為虎鋒部隊。翻攝58砲指部臉書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因此陷於錯誤,誤認確有3組以上廠商參與投標而進行開標程序,但監辦人員於開標日發現該3家公司投標文件異常,判定為不合格廠商,才未使開標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最後由另一家廠商得標,並報請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調查。

法院審理時,吳姓士兵坦承犯行,但林姓少校否認違反政府採購法,辯稱自己沒有辦理政府工程採購經驗,他只是告訴廠商或相關負責本案招標人員,請協助多找幾家有意願參與投標之廠商來參與投標,以避免流標。

法官查出,國防部當時已核撥該工程經費,必須在2020年底發包,否則須依規定繳回國庫,因此該工程具有急迫性,而林姓少校自承事先看過吳與賴姓廠商的業話,知悉兩人討論借牌陪標過程,開標前也與賴男聯繫,顯見其辯解屬事後卸責之詞,依政府採購法妨害投標罪分別將林、吳判刑6月、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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