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非法移工被罰75萬 擁千萬透天厝卻拒繳!法院裁定管收他才願掏錢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李姓男子8年前因僱用非法移工被查獲裁罰75萬元拒繳,經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後追查出他不僅住千萬透天厝,還支付妻子車貸、匯款百萬元給母親,經3次通知到案說明未到,昨天(27日)清晨遭拘提到案,經桃園地院裁定管收3個月,到庭的李妻見苗頭不對,同意先繳納10萬元,餘款分期,並簽立擔保書後,李男始獲釋。
桃園分署表示,李姓男子(44歲)2014年10月間,因違法僱用行蹤不明之越南籍移工共7人,在桃園市龜山區從事建築工地地磚工程,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查獲並裁罰新台幣75萬元,並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
期間,李男曾在2019年4月及同年12月間至桃園分署辦理分期,惟均未按期繳納,並表示住親戚家、不需租金,但需分攤水電,打零工維生、收入不穩定等,無法持續繳款,至今年9月止,尚有69萬餘元未清償。
嗣經桃園分署調查,發現李男自行接案從事地磚鋪設行業,所稱住親戚家之建物,係登記為配偶所有之1至4樓、市價超過千萬元之桃園市區透天厝。又經清查李男帳戶資金流向發現,李男收入頗豐,除支付工資外,尚有支付配偶名下不動產、車輛之貸款,及購買基金、匯款100萬元至母親帳戶等情事,非無履行能力。
桃園分署在今年5月、7月、8月通知李男到場說明均未到,遂聲請法院核發拘票,會同轄區警員在昨日清晨至李男住處將其拘提到案。因李男對資金流向均交代不清、仍不願提出擔保及具體清償計畫,遂向法院聲請管收!
在法院開庭過程中,李男提出先繳納10萬元、餘款分期、以配偶為擔保人之清償計畫,法院及桃園分署均認為可行;惟李妻到庭不僅姍姍來遲,到庭後仍表示無意願簽立擔保書,法院遂裁定管收三個月!
眼看李男即將被解送至管收所時,李妻見情勢不妙,迅即向桃園分署表達分期繳納意願,先繳納10萬元,餘款分期,由配偶簽立擔保書後,當場釋放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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