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馬仕包滴紅酒遭求償93萬!486先生告訴你「做生意原則」
【記者林欣恬/綜合報導】台北大直頂級燒肉餐廳USHIGORO S. TAIWAN近日爆出糾紛,「苗懂」執行長苗安妮指控,價值不菲的愛馬仕鱷魚皮包,疑遭服務人員倒酒時滴到紅酒,後續提出93萬元的等值求償。餐廳所屬富錦樹餐飲集團則表示,目前無法確認污漬是否由服務人員造成,雙方說法引發網友熱議。對此,曾經營餐廳的「486先生」陳延昶在臉書發表看法,認為若確實是餐廳造成損害,業者理應負責;但若無法證明責任歸屬,也不能要求餐廳無條件賠償,強調企業處理客訴時,除了制度與原則,也需保有彈性與同理心。
陳延昶回憶,過去曾經經營「486咖啡」餐廳,雖然店名有咖啡兩字,主要販售的卻是義大利麵。他坦言,餐飲業屬於高度勞力密集的產業,經營過程相當辛苦,尤其假日一旦人手不足,老闆往往得隨時趕到現場支援,有時還得找親友幫忙。
陳延昶說,除了人力與營運壓力,各式各樣的客訴也是餐飲業者必須面對的難題。他舉例,過去曾有兩名高中女生週五晚上到店內用餐,其中一人的父親卻在隔週一打電話來,表示女兒拉肚子,要求餐廳負責。當他詢問症狀何時開始,對方表示是週日。
陳延昶認為,食物中毒確實可能在用餐後一、兩天才出現症狀,但仍應釐清期間吃過什麼、是否有可能是其他原因,不能僅憑拉肚子就認定是餐廳造成。他表示,這類經驗讓他多少能理解餐廳經營者面對消費爭議時的為難。
針對愛馬仕包受損事件,陳延昶強調,若確實是服務人員倒酒時弄髒客人的包包,餐廳當然應該負責,不能因為商品價格高昂,就認為客人應自行承擔損失;但反過來說,如果無法證明損害是餐廳造成,也不能要求業者無條件賠償93萬元。即使確認餐廳有責任,賠償金額仍應依實際損失及相關證據認定,而非單方面提出多少就必須賠多少。
以初魚為例 陳延昶:制度不能取代人的判斷
除了富錦樹的精品包爭議,陳延昶也提到去年初魚餐廳的輪椅事件。當時罹患漸凍症、需依靠電動輪椅代步的胡先生,與兩名朋友準備到初魚用餐,卻因餐廳認為輪椅會額外占用座位,要求支付4人份低消及訂金,等於多付約2000元,引發外界對身障者用餐權益的討論。
陳延昶認為,初魚事件與這次精品包爭議的性質並不相同,但都反映出企業面對特殊情況時,第一線員工如何應對,以及管理階層如何處理後續問題的重要性。他推測,大型企業可能因為內部規章繁多,第一線員工缺乏足夠授權,遇到特殊狀況時只能依規定辦事,即使認為處理方式不夠妥當,也不敢自行調整。
他指出,企業若只拘泥於制度,缺乏彈性,可能為了小額費用引發公關危機,造成的品牌損害反而更大。經營企業多年,他始終認為制度固然重要,但不能完全取代人的判斷。
陳延昶最後表示,企業不能因為害怕得罪客人,就答應所有要求;但也不能因為公司有規定,就失去彈性與同理心。他認為,餐廳經營不只是把食物做好,更重要的是面對形形色色的顧客與突發狀況時,能否妥善處理問題,並以合理原則兼顧人情。
「做生意要有原則,但也要有溫度。」陳延昶表示,一家企業真正的考驗,不只是生意好不好、分店有多少,而是在問題發生時,是否有能力將事情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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