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16日獲報後派員查察,現場檢視食材未發現異物,不過業者證實指控屬實,將依《食安法》第15條、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業者當下向衛生局人員說明,該塑膠片疑似沾黏於冷凍鮭魚排上,已修改作業流程,確保鮭魚排完成解凍後無塑膠沾黏再使用製餐。
衛生局續指,業者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及投保產品責任險,現場環境衛生尚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已責令業者應依食安相關法規,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及食材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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