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制規定,補助對象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並具有正式學籍。補助金額依學制及公私立學校區分,公立高中職每學期4000元、私立高中職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學期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則為2萬6000元。
若申請人符合「獨立負擔家計」條件,例如配偶死亡、失蹤、離婚、遭受家庭暴力且已提起離婚訴訟,或配偶身心障礙、罹患重大傷病而無法工作等情形,核給基準可額外增加20%。此外,若家中同時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生活扶助金申請規定,同樣可享有20%加碼。
其中,私立大學生家庭更可採「雙軌併行」方式減輕負擔。若學生符合教育部私立大專學雜費定額減免資格,註冊時可直接減免1萬7500元;若家長同時符合勞動部20%加碼條件,生活扶助金可提高至3萬1200元,兩項合計達4萬8700元,再搭配特殊身分或地方政府相關津貼,最高補助效益可達5萬1100元。
勞動部提醒,申請時須準備「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子女加蓋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及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資料。實際受理期間將配合各級學校開學日程辦理,詳細申請時間依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19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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