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表示,致癌油事件社會爭論最大的,是究竟應該由誰負責,首先從法律上先必須釐清中央與地方的法定分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地方政府衛生局是第一線主管機關,,負責食品工廠的日常稽查、抽驗、現場查核、命令改善、封存及裁罰;而中央食藥署則負責建立制度、跨縣市協調、全國流向追蹤、風險管理與重大食安事件應變。
也就是說,第一線稽核油品有沒有問題,是地方政府的工作。一旦發生問題,中央政府就要統整各地資訊,協調下架、追究等問題,因此「油品發生問題,要賴清德負責,到底有多荒謬。最直接應該負起責任的單位,當然是業者本身,怎麼會是賴清德?」
而這一年來台中市沒有實地抽驗油品,才讓廠商有機可趁,廠商自己知道紙包不住火,才向中央陳報,「怎麼講的很像是台中市政府自己發現處理一樣?事實就是,台中市政府沒有進行實地油品查驗,才會出這個問題,不是嗎?」
呂秋遠直言,就政治上的操作來說,蔣萬安做得很好,「已經理直氣壯的直接把肇事者歸給中央」,盧秀燕做得很好,已經讓大家忘記,「這件事是因為台中市政府沒有實地檢驗油品,而是卓榮泰與賴清德做得最爛」。
他認為中央要道歉不是不行,但是自己錯在哪裡,總該知道吧?身為一個公民,他看不出來中央政府錯在哪,如果是如此,那麼麻煩賴政府告訴我,「這件事明明是地方政府有錯,為什麼你們要代替盧秀燕認錯?如果連自己錯在哪裡都不知道,這種道歉是廉價的,也不會有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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