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貞發文表示,她沒去旁聽陳尚潔的庭,所以真不知道她有沒有這麼好意思的方式回法官「要負什麼責?」非常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剴剴」是她親手從周保母那邊,移置到劉姓惡魔姐妹那邊受苦難。
李怡貞直言沒有她,「或許剴剴可以移到別的保母家」、「劉姓惡魔不會敢變本加厲的施暴」、「剴剴就算去劉姓惡魔家,也會輕易的被發現不對勁被通報」,根據兒少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疑似有遭受不當對待情事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陳尚潔妳超過了2736個小時沒有通報」。
她痛批社工每次都跟保母約,每次預告性訪視,彷彿拖延「裝睡的人叫不醒」都是在等傷好一點,每次都狠心的拍下剴剴已經在求救的照片,「裝睡的人叫不醒,妳自認不用負責,不用通報,或許是因為妳根本不配當社工,不配跟社工沾上一點點邊,就單純當自己是個社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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