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事件大綱

王老先生的兒子1月8日前往父親住處探視、卻遭女看護阻擋,這才發現兩人竟已登記結婚,讓家屬難以接受,並懷疑女方是在覬覦父親價值約7、8億元財產,但由於無法接觸父親、就連上門問候都要像「探監」一樣隔著鐵門喊話,家屬才會計畫在醫院門口進行「攔劫」。

直到近日,父親看完醫生、被推出醫院外時,家屬便集體衝上前,一批人搶輪椅、一批人負責擋住女看護,其中輪椅組更是以飛毛腿速度將父親推至一旁待命的福祉車,嚇得女看護不斷喊叫並報警,且疑似還受傷、送進急診,但卻只能眼睜睜看著王老先生被帶離開。

據了解,王老先生過去從事土地代書,名下擁有多筆土地和房產等價值約7、8億元,但家屬指控女看護自2009年起照顧父親後,就已陸續被過戶獲得七間房和十幾張保單等、共計逾2億元,結果現在又突然結婚,故懷疑女方恐趁其神智不清時拐騙至戶政事務所登記,並打算轉移財產。

不過,戶政事務所工作人員則表示,王老先生來臨櫃辦理結婚時都能清楚應答,因此才會受理登記;如今,家屬齊心協力趕在農曆年前將父親帶回家團圓,但接下來還得面臨女看護變後母、爭產等風暴,據悉子女們目前也已開始尋求法律途徑。

法律問題探討

律師蘇家宏談及這起醫院外「推輪椅狂奔搶人」戲碼,據悉女看護已氣得提告傷害和強制等罪、甚至驚動警方,而他則列出以下五重點:

1、子女目前無法提起確認父親與看護婚姻無效之訴訟

因子女並非結婚當事人,婚姻關係是專屬於結婚當事人的身份關係權利,除非夫或妻一方有爭執才可提出。

2、等父親百年後,子女才可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先前台中五億高中生過世後,其母親對孩子配偶夏姓男子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訟,提告依據在於孩子是否有合法婚姻、會影響自己繼承權利,最終法院判決兩人婚姻無效,原因為欠缺結婚真意。

「新聞中這種婚姻,法律真的無法處理嗎?」蘇家宏律師表示,其實是時間未到,法律上不是當事人或不是關係人就不能處理,子女必須要成為「繼承人」時才可向法院提告處理。

3、若惡意阻止父子相見可能有家庭暴力問題

成年人有自由權利決定要和誰居住、見面、聊天等,在法律上,父親能不見兒子、兒子也可不見父親,凡當事人決定不見就不見,「父親的配偶」就沒惡意阻止的問題;然而,若父親想見兒子、兒子要見父親,結果卻被「父親的配偶」阻止造成精神痛苦,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家庭暴力。

4、女看護已對家屬提出強制和傷害等罪告訴並聲請民事保護令

通常法院會傳訊父親,確認父親是不想見兒子?還是遭惡意阻止?亦或是家屬是否有違背父親意願之行為?進而確認有無核發保護令必要。

5、王老先生贈送女看護土地或變更保單是否有法律問題?

這需要再多一點個案事實才能認定,即便法律不會站在你這邊,但你能選擇站在法律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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