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運處說明,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公運處提醒,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請撥打1999申訴,經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緩;公運處與警方也不定期於計程車排班區進行聯合稽查,倘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

公運處補充,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駕駛可於1月21日起可至本市計程車服務站、警察廣播電台、交通警察大隊及本市計程車公工會索取。

另外,公共運輸處說,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民眾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以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計程車相關問題,可撥打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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