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猝逝後首波改革!勞動部祭4大新制 雇主不可再懲病員|壹蘋新聞網

長榮空服猝逝後首波改革!勞動部祭4大新制 雇主不可再懲病員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綵茜/台北報導】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返台猝逝,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勞動部今(20日)公布事件調查結果,並正式端出「病假權改革方案」,將強化病假保障,明定勞工一年內病假未滿10天,雇主不得做任何不利對待,並要求考核制度脫勾病假天數,盼從制度上避免悲劇再發生。
長榮空服猝逝事件引發改革,勞動部宣布病假權保障將法制化。彭欣偉攝
長榮空服猝逝事件引發改革,勞動部宣布病假權保障將法制化。彭欣偉攝

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表示,事件曝光後隨即成立調查小組並啟動跨部會協調,期間訪談長榮組員、家屬與工會,發現航空業普遍存在「帶病上班」文化,長榮更因考核制度與排班綁得過緊,使病假形同懲罰,導致員工不敢請假。

為改善長期結構問題,勞動部今宣布4大改革方向將入法,預計明(2026年)1月1日上路,若雇主違法最高可開罰100萬元。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說明如下:

1.一年內病假未滿10日,雇主不得做不利處分。

2.勞工主張遭不利時,由雇主負舉證責任,避免員工難以舉證。

3.企業考核不得將「病假天數」作為評量,而應以績效、工作態度與能力綜合判斷。

4.全勤獎金制度必須透明,不得因請少量病假就全數扣發,避免誘使員工硬撐上班。

勞動部強調,未來將加強宣導法遵,要求企業調整文化,「生病就應安心請假,不該讓疾病惡化才願意」。若雇主違反新規,將依法開罰。

針對現場媒體質疑雇主考核難以與實際情況接軌,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說,雇主負舉證責任,就是要雇主去除主觀意見,且舉證後仍要評判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符合勞工表現、態度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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