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槍決|若死囚不執行「關到死變無期」 律師:不尊重法律|壹蘋新聞網

黃麟凱槍決|若死囚不執行「關到死變無期」 律師:不尊重法律

記者 綜合報導
【江宜潔/綜合報導】死囚黃麟凱(32歲)2013年勒死王姓前女友母親、再姦殺前女友,2017年遭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後,昨(16)日晚間22時02分已執行槍決,成為法務部長鄭銘謙及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度簽准之死刑命令,這讓等了12年公道的王父終於放下心中大石。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台灣原本就有死刑,因此判死卻一直不執行、關到死變無期徒刑,這對法律來說也不太尊重。
法務部昨(16)日晚間22時02分槍決死囚黃麟凱,反廢死民眾在台北看守所外舉牌表達意見。中央社
法務部昨(16)日晚間22時02分槍決死囚黃麟凱,反廢死民眾在台北看守所外舉牌表達意見。中央社

事實上,法務部對黃麟凱執行槍決一事引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等人權團體震怒,一群人昨日也於台北看守所刑場門口高喊抗議,並表示日前聲請人(黃麟凱委任律師)經閱卷,正藉此檢視就其個案裁判上具否憲判8意旨部分,聲請人自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此也屬憲判8判決理由第147段揭示,為保障聲請人之權益並彰顯其對釋憲聲請之貢獻賦予聲請人就原因案件有個案特別救濟之機會,因此他們死刑執行前一度喊話:

「今晚法務部長、總統簽署的執行令,在聲請人仍在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是違法、違憲!也是國際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為!距離媒體所報導的執行時間,尚有一個半小時。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

對此,林智群也發表看法,強調台灣在還沒修法廢除死刑前就是有死刑,因此若判決確定的死刑犯一直不執行、關到死,變相成無期徒刑,「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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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情大綱,黃麟凱和死者王女原為班對、交往兩年多,但期間他卻盜領對方努力存的二十多萬元,隨後入伍當兵因不滿女友提分手、加上被催討還錢,2013年9月29日才會購買三條童軍繩,並於同年10月1日趁著服兵役放假偷偷潛入女方家中,結果被王女母親發現後先是以童軍繩將其勒斃,接著再埋伏性侵王女、把她勒死;案後,黃麟凱逃至王女住處屋頂躲著,起初還佯裝成忘記帶鑰匙的住戶,直到警方識破臉上抓痕後才承認犯行。

多年來歷審,黃麟凱均被法官依《性侵殺人》、《殺人》等罪判處死刑,直到2017年死刑定讞後,時隔7、8年的今年1月16日終於簽准執行槍決,這對於等了12年終於等到兇手伏法的王女父親來說,心裡面頓時感到安慰了許多,而他除了感謝政府一直都有在做事外,同時也感謝還有一群記者替他發聲,「司法終於還給我們家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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