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怒「小六生已道歉 教師還不放手」 他揪這說法錯了
【林士為/綜合報導】台中某國小六年級學生拿樂樂球棒揮打老師,事後有向老師道歉,不過疑似態度不佳,老師最終選擇報警,2名警進入校園帶走學生做筆錄,引起社會關注,市長盧秀燕震怒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要求教育局、警察局等單位查察嚴處。對此,曾經擔任警察的球評石明謹指出,要追究責任的是違法的警察、沒有保護孩子的校方,不應該是被害者的老師。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雖是個案,但很痛心,學生生已道歉,教師還不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痛批老師不適任,教孩子認錯卻不放手還追究報警,且警方沒有傳票,校方還讓學生被帶走,毫無法律觀念!要求教育局、警察局等單位查察嚴處。
石明謹發文表示,市長盧秀燕只對了一半,對的一半是警察的作為完全違法,如果沒有「少年事件處理法18-4」的構成,警察應該要用通知的方式,通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適當之人到場,不能到學校內要求逕行同行。
另外石明謹指出,就算孩子道歉了,且老師持續追究甚至也有權利報警,道歉要求原諒是正確的態度,但如果對方不原諒,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才是正確的教育示範。「要追究責任的是違法的警察,沒有保護孩子的校方,不應該是被害者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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