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攜帶藥品醫材有限制 未經核准販售小心觸法!最高可罰2百萬|壹蘋新聞網

回國攜帶藥品醫材有限制 未經核准販售小心觸法!最高可罰2百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隨著6至8月旅遊旺季到來,不少民眾開始在網路搜尋出國必買藥品或醫療器材,桃園市衛生局提醒,旅客入境可以攜帶的藥品或醫療器材其實都有數量上的限制,且不得於國內販售,衛生局從去年起至今已裁罰網路販售未經核准之國外藥品及醫療器材逾296件,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為避免回國卡關或不小心觸法,出國前需多加留意相關規範。
常見網路販售的國外違規藥品。衛生局提供
常見網路販售的國外違規藥品。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說明,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非處方藥品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此外,每種中藥材最多1公斤,合計不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最多12瓶﹙盒﹚,合計不可以超過36瓶﹙盒﹚;單一度數的隱形眼鏡依規定最多可攜帶60片,每人限定攜帶同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的鏡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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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為避免國人不知法規,分別在桃園機場捷運A12站、A13站及機場捷運車廂內,刊登「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宣導圖卡,其它相關資訊亦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s://gov.tw/Jty)。

衛生局提醒,藥品或醫療器材並非一般商品,因國外購買的產品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核,其安全性及效能尚未確認,故僅可供個人使用,千萬不可以代購名義於國內販售,或因個人使用不完而逕自於網路上轉售,以免涉及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最高會被裁罰200萬元。衛生局表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民眾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並依照醫囑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才是維護自身安全的不二法門。

衛生局在桃園機場捷運,刊登「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宣導圖卡。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在桃園機場捷運,刊登「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宣導圖卡。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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