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購微型電動二輪車需雇主同意 公總官方「公版同意書」這裡下載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以往因無需掛牌,成為外籍移工最愛,不過改車亂象頻傳,11/30必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未掛牌最重可罰3600元並禁止行駛;為配合掛牌政策,公路總局今(11/18)日發布公版「外籍移工購車雇主同意書」,方便移工購車使用,若移工已於11/30前購置,則不需再另行補附。
從1994年起,外籍移工購買機車規定必須附上雇主同意書,不過以往雇主同意書沒有統一版本,衍生不同的同意書範本,致使雇主簽署同意書衍生疑慮,公路總局為解決此類購車問題,將「外籍移工購車雇主同意書」整合成機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公版雇主同意書。
公路總局提醒,請雇主在同意外籍移工購車後,提醒員工遵守各項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於其離境前協助並提醒車輛須繳回車牌辦理繳銷、報廢或過戶等異動登記。
公路總局指出,從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將納管領牌照,已於官方網站建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提供越南、印尼等6國語言等納管領牌照懶人包,可供外籍移工上網查詢辦理領牌資訊,除各監理單位一律採用公版同意書外,也在官方網站「檔案下載」區提供下載列印使用。
據統計,全台有65輛台微型電動二輪車,本月底開始正式納管,需登記、領用、掛牌照才能上路,且上路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駕駛須滿14歲,若未領牌上路被發現,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11/30前購置的舊車則有2年緩衝期,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補掛牌,2024年12月1日將全面開罰。
另外,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也必須投保強制險,若駕駛人違反道交條例,如超速或違停等遭取締,透過金管會和公路總局監理系統串接,可同步查是否投保強制險,一併開罰,微型電動二輪車若未投保,可處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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